第(3/3)页 长条形餐桌上摆放着一个个银托盘,茶杯、茶碟、酒精灯、火柴一应俱全,酒精灯的铁架上还有一口长柄炖锅,这可不是让你现做早餐,而是用来烧水煮茶的。 温莎人只喝现煮的红茶,哪怕早上也不例外,这种习惯叫做床前茶,一般只有贵族和富有的豪绅才能享受到。 在点燃酒精灯烧水的时候,南希一直低着头,不敢看马维的眼睛,脸颊红红的,似乎还在回味前天的春宵一刻。 马维拿起桌上熨烫好的《泰晤士早报》、《每日邮报》,比对一番后,还是选择了更具权威性的泰晤士早报,南希给他冲好茶,就一边喝着热茶一边阅读了起来。 泰晤士早报上报道了昨天夜里发生在花街27号的驱魔行动,报社编辑们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,将隶属于教会的猎魔人组织捧成了【温莎王国最强有力的屏障】,其间不忘贬低和民众爆发冲突的警察,踩一捧一的功力可见一斑。 “真是有够能胡诌的....” 吐槽一句,马维将报纸丢到桌旁,对南希说道:“麻烦帮我拿纸笔来,我要写一封信。” “知...知道了!” 南希逃也似的离开了,和莱文擦肩而过,莱文望着南希逃走的背影,狐疑的问道:“大哥,你欺负人家了?” “你说话过脑子吗?” “没有就没有嘛,火气这么大干什么....什么味道?” 莱文耸动着鼻子,在房间里四处闻了闻,忽然眉梢一挑,“竟然有烟味,不是雪茄的味道,闻起来有些熟悉....大哥,福尔摩斯来过?” 马维不咸不淡的‘嗯’了一声,一边吃着早餐,一边头也不抬的说:“赶紧去吃东西,等我写完信,咱们就回花街,赶紧把店铺装修好,准备开门营业。” “写信?给谁写信?” “当然是家里。” 马维叉起一块混着火腿碎和奶酪的炒蛋塞入嘴中: “咱们这次出门没有带多少药材,开门营业,当然要有货物才行。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