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章 大麻烦-《神级娱乐天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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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刘青皱了皱眉,没有听懂她的意思。

    “简单的来说,之所以事情变成现在这样,是因为你当初签合同时,没有认真仔细去看,以至于让刘旭兵在从中钻了空子,将寻孟记的版权占为己有,对不对?”

    “没错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这件事情,其中到底是怎样,别人是不清楚的,只要刘旭兵以东方出版社官方的名义发表声明,说你将版权授予东方出版社后,看到寻孟记的影视版权卖掉了,从而你眼红了,不愿意了,想索要影视版权的改编费,又或者说,你刘青认为这影视版权改编费是属于你的。”

    柳芸凝视着他,“你觉得,会有什么后果?”

    刘青呆住了,“后果就是,所有人都认为,我不遵守合同,出尔反尔。”旋即,他皱起眉头说道:“但是合同里面有猫腻,我当时并不知道啊,如果我知道的话,我肯定不会在上面签字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是你个人的事情了。”

    柳芸摇头,说道:“合同里是不是有猫腻,在别人看来,这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,既然你在合同上签字了,那就证明你承认了这份合同。明白吗?吃亏也好,上当也罢,重要的是,在你签字的一瞬间,就意味着你承认合同中的内容了。即便你上法庭去打官司,状告出版社,你也是没有一点儿胜算的,相反,刘旭兵还可以告你,不执行合同条约,反咬你一口……你明白我的意思吧?”

    “我明白了。”刘青叹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他这时才想通,为什么柳芸听到他的打算,一点儿都不看好了。

    没错,有着之前寻孟记的成功,倘若自己想要出版小说,肯定会有出版社答应的。

    但如果刘旭兵将合同的事情抖落出来,那估计想找自己签合同的出版社,就会打消掉这个念头了。

    没有任何一个出版社或者公司,有兴趣和一个不遵守合同条约,出尔反尔的人打交道的——这意味着不保险。

    而且,在这件事情上,刘青即便想要解释,恐怕都不会有人相信他的。

    原因很简单。

    签合同的过程期间,发生了什么事情,别人是不清楚,不知道的。这件事情根本就成为了一个死结。

    刘青没有任何办法证明,自己当初是上了刘旭兵的当。

    找证据?

    别开玩笑了,怎么找?

    退一万步来说,假如刘青他能够说服编辑部里所有人,给自己证明,当初签合同时是被人设计了,那么刘旭兵就可以找来更多人来证明,当初签合同是自己自愿的!

    而且在这其中,刘青和刘旭兵两人的话语相比,毫无疑问,刘青是吃亏的。

    刘旭兵是东方出版社的总编,他代表的是东方出版社,这是一个华夏国承认,有着各种许可证明的公司机构;他以出版社的名义说出来的话,在某种程度上来讲,是具有一定的可信度的!

    相反,刘青除了他自己以外……就什么都代表不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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