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次日清晨,霍伯特辞别了克莱恩,乘坐早上第一班开往贝克兰德的火车离开廷根市。 回到贝克兰德,已经是上午十点半,乘坐出租马车回到布兰卡街,又花了大半个小时。 休和佛尔思都不在家,桌子上给霍伯特留了纸条,说她们中午都会回来。 等了十几分钟,佛尔思先回来了,她已经在隔壁街的餐厅找了份厨师学徒的工作。 实话实说,这位作家小姐只要能战胜安乐椅的诱惑,还是有些行动力的。 今天中午佛尔思做刚学到的炸鱿鱼,把鱿鱼切一下、洗干净,放好调味料搅拌均匀,然后放在热油里一炸,在街上都能闻到香味。 休抱着面包回来的时候,鱿鱼也快炸好了。 她手脚利索地收拾了一下餐厅,然后像乖宝宝一样坐在那里等着开饭。bquge.bz 又忙活了几分钟,佛尔思把鱿鱼端上桌。 三个人都没有祈祷的习惯,立即开吃。 霍伯特尝了一口,味道真不错,鱿鱼的鲜香被热油激发出来,佐料则去掉了鱿鱼的腥味,只把爽滑的鲜味留住了。 只是,为什么又是面包? 霍伯特决定了,晚上一定要烙点饼吃,或者出去买点大米,做米饭吃。 想到这里,霍伯特有些奇怪,按道理说这个世界既然有“耕种者”,为什么到现在还培育不出“杂交水稻”? 这让水稻的价格要远远高于面粉和豆类,甚至中产阶级都不敢顿顿吃米饭。 胡思乱想间,霍伯特赶紧又用刀叉夹了一块鱿鱼,再不赶紧来一块都要被休吃光了。 这姑娘身材停留在了少女时期,饭量也好像停留在了正在长身体的少女时期。 吃饱喝足后,霍伯特起身道:“昨天晚上睡得有些晚,现在还有点累,我去补個觉。晚上不用买面包了,我做点,嗯,我做点不一样的主食。” 休和佛尔思答应了一声,两个人一边闲聊,一边收拾餐桌。 等佛尔思把碗盘都刷好,休已经泡好了茶,两个人一个讲述着做学徒的心得,一个说起今天接到的任务。 就在这时候,响起一阵敲门声。 休透过窗户的玻璃看了门外一眼,门外是个一头金黄色头发带了些自然卷的少女,和一个黄金色短发的少年。 少女穿了一件带蓝色蕾丝的连衣裙,扎了一条蓝色丝带,少年则穿着做工精致的衬衣和外套。那股青春气息隔着门,休都能感受的到。 第(1/3)页